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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詩創作發展的歷史

長期以來,劇詩創作在音樂劇的發展史中都處於被冷落的地位。在作曲家—劇作家—劇詩作者組成的創作團隊中,劇詩作者往往是最不被重視的。在早期的模仿歌劇和小歌劇時代,劇詩得不到任何關注的目光,音樂是絕對的統治因素,其他要素如劇本、演員、編舞甚至佈景和道具,都被認為對一部劇作成功與否的作用超過了劇詩。隨著音樂喜劇的出現,劇詩的地位才有了些許上升,但也總是扮演時隱時現的尷尬角色。直至小哈姆斯坦的出現,開創了敘事為主的古典音樂劇之後,文本化的劇本和劇詩的地位和作用才得到了承認,劇本真正成為一劇之本,而劇詩則成為一劇之核。經過劇詩創作大師哈特、波特、桃樂茜?菲爾德乃至後來桑德海姆等人的不懈努力,由喬治?科漢開創的劇詩創作藝術才得以在百老匯的音樂劇創作之旅中佔據了一席之地。



饒是如此,劇詩在音樂劇中的地位仍然弱於音樂、劇本和舞蹈三大要素。蒂姆?泰勒(Deems Taylor)在他寫的一本研究羅傑斯和小哈姆斯坦合作生涯的書中,在審視了他們的全部劇作後,對劇詩在劇作中的地位提出了自己的見解,並以公式的形式加以形象化的表述:



卓越的音樂+完美的劇詩=成功



卓越的音樂+蹩腳的劇詩=成功



平庸的音樂+完美的劇詩=失敗



由此可見,在泰勒的心目中,劇詩的優劣仍然不能左右一部音樂劇作品的成功。百老匯另一位著名的戲劇評論家馬丁?高特弗雷德則更不客氣地指出:“沒有一部作品會因為劇詩的原因而慘敗”。



儘管劇詩的地位不能得到一致的認同,但劇詩對於一部音樂劇的作用是任何人都不能忽視的。如果沒有劇詩,一首樂曲就不能變成一首動人的歌曲,那麼舞臺上的演員也就無歌所唱。也許有人會說觀眾離場時嘴裏哼的都是劇中的曲子,很少聽到有人是在哼唱著歌詞。誠然,但音樂劇歷史上最偉大的作曲家之一羅傑斯卻不這麼認為,在他眼中,劇詩是同曲調與生俱來、密不可分的。並認為只有當音樂同劇詩所產生的“合力”對觀眾形成足夠大的衝擊之後,才能為觀眾所喜愛和牢記。這種與音樂結合所產生的“合力”也就成為劇詩作者追求的目標。



如果將劇詩從音樂中剝離出來,單獨地印在紙上看,即使如“多麼美麗的清晨”這樣的佳作也許都會讓我們哈欠連天。但一旦為之配上音樂,它便立刻會成為劇場中最動人的歌曲。由此可見,脫離了音樂,劇詩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那樣完美,但在沒有音樂的背景下審視劇詩,還是會有一些平時不易觀察到的收穫:比如關於劇詩編排的眩目技巧會更明顯;再比如劇詩中所隱含的韻腳,即使出現在句子的中部,也會很容易地被發現;劇詩的結構會一目了然,所刻畫人物的性格也會躍然紙上。但這種非常規的審視方法最大的弊端就是容易以偏概全,很難看到它的成功之處,而更多地將注意力集中在它的瑕疵之處。



在歌曲中表現得生動活潑的劇詩有時讀起來卻平淡無奇,造成這種情況有多種原因,但最重要的還是同劇詩作者本人的風格緊密相連。像勞倫茨?哈特、科爾?波特這類以華麗的辭藻、眩目的技巧而著稱的劇詩作者,他們的劇詩帶有很強的誘導性,很容易讓觀眾沉浸在他們營造的氛圍之內,即使沒有音樂的襯托,讀起來也是一首琅琅上口的優美詩篇。可是像小哈姆斯坦和謝爾登?哈尼克(Sheldon Harnick)可就不是這樣了,他們少有化腐朽為神奇的點睛之筆,他們最擅長的是於平實之中見真情,他們的劇詩一旦失去了音樂,也許就會成為日常生活中的“大白話”。可他們最大的功夫就在於能讓劇詩同音樂完美地配合在一起,天衣無縫。



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不同時期的劇詩具有不同的特點,所以我們也要用變化的、發展的眼光去看待它。早期劇詩同後來的劇詩的一個最大的不同就在於劇詩的特定性越來越強。早期的音樂劇結構比較鬆散,對歌曲和劇詩的要求也就相應地比較低,那時的劇詩中只要沒有特定的劇中人物的名字,一首歌很容易被多部作品採用,所以也就有了歌曲被到處“移植”的現象。所以我們不能用現在的標準去衡量早期劇詩作者如艾爾文?柏林、哈特或勞倫茨R26;哈特的作品。“一位漂亮姑娘就像一首迷人的旋律”(A Pretty Girl Is a Melody)或“你是最好的”(You Are the Top)等都具備旋律優美動人、節奏歡快的特點,但它們也都沒有對情節發展、刻畫人物形象起到多大的作用,成為流行歌曲的它們很快被很多劇碼所模仿。



這種現象到了古典音樂劇確立之後得到了改變,劇詩的任務更多地趨向於同劇本相一致,更多的故事情節和人物形象通過劇詩來展開,此時劇詩的適應性逐步縮小,而專門化則相應加強,很難以脫離具體的劇碼而獨立存在了。等到了概念音樂劇和後來的後現代音樂劇時期,劇詩更是直接同劇情相結合,我們很難想像桑德海姆的《星期天與喬治同遊公園》中的一首歌曲,可以被引入到其他劇碼中。劇詩的專門化和特定性的加強由此可見。



隨著音樂劇越來越精細化,劇詩所要承載的任務也越來越多。今天的劇詩不僅要同劇本相一致,還要分擔許多原來劇本所要執行的功能。在劇本同劇詩結合方面,約瑟夫?斯泰恩和謝爾登?哈尼克可以成為合作的典範。觀看他們的成名作《屋頂上的提琴手》,我們很難分清劇詩與劇本從哪里劃分,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互為補充。這也許就是現代音樂劇的劇詩所要追求達到的境界吧!



回顧一下劇詩的發展史,我們可以看到,劇詩不僅僅起到了充實音樂、完成歌曲的基本功用。它們令觀眾著迷、震驚,它們給觀眾帶來歡笑和淚水,它們創造了音樂劇劇場的不朽。它們構成了音樂劇歷史上一個個動人的經典時刻,為人們所牢記,劇詩作者也理應成為音樂劇殿堂內值得稱頌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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